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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专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

发表时间:2026-03-20 返回

3月19日上午,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2026年第3次集体学习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专题辅导报告会。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、厅长杜汇良主持会议。

报告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红勃作专题辅导,李红勃围绕立法背景、重要意义、核心内容和实施要求等方面,深入讲解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。


会议强调,全区教育系统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,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两部法律的重大意义,将这两部法律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,统一到自治区党委“1571”工作部署上来,以实际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。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,确保两部法律的精神实质入脑入心。将两部法律纳入教育系统各级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干部师生各类教育培训必修课,确保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全覆盖。创新宣传方式,面向广大干部、师生和家长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。多措并举抓好贯彻实施,切实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。坚定不移全面推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,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等,确保各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。全面梳理现行规章制度,及时做好“废改立”工作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,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。


会议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主会场设在自治区教育厅,各盟市教育(教体)局、各高等院校设分会场。






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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